关于阳光教学平台在校生信息报送的通知

    2015.10.13 09:35:33           浏览数:0

各函授站点:

 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,为做好太阳集团tcy87222015年下半年阳光教学管理平台(网址:http://www.sdzcjy.cn)在校学生信息报送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报送范围

  报送信息时,一定上报所有年级的在籍学生信息(涵盖所有在籍的专升本、高起本和高起专),不能只报送2015级新生。

  二、报送程序

  1.各已上阳光平台的函授站点(名单见附件1:教学站点、学习中心名单表-201504更新版.pdf)负责填写“学生基本信息导入表.xls”(见附件2),学生基本信息导入表中填写内容应上报所有在籍学生信息(涵盖所有在籍的专升本、高起本和高起专)。

  2. 填写报送方式:站点在填写本站点学生基本信息导入表时,可以参考附件3(阳光平台学生信息填写参考模板(以太阳集团tcy8722学员信息为例)-可供各站点参考.xls),表中函授站、学习中心代码请从“教学站点、学习中心名单表-201504更新版.pdf”文件中查找各自站点的“教学点代码”,“教学点代码”即为“函授站、学习中心代码”,专业代码在附件4“专业代码.rar”文件包中查找。

  3.各已上阳光平台的函授站点请于2015年10月26日前将“学生基本信息导入表.xls”表发至cjcjwk@163.com, 并将邮件主题命名为“学生基本信息导入表+ 函授站名称”(注意表中所有字段不能为空)。

  4. 阳光教学平台的使用说明请详见附件5。

  5. 未上阳光平台的函授站点在籍学生信息报送工作:请在“教学站点、学习中心名单表-201504更新版.pdf”中选择就近站点挂靠(联系已上阳光平台的就近站点,并把自己站点的学员信息报送给想要挂靠的站点,由挂靠站点代替上报即可)。

  6. 未备案成功的函授站点也需上报数据(在籍学生毕业之前均需上报)。

  7. 各函授站请于11月15日前通过平台向主办高校提交年检自评报告及年检表(平台中下载)。

  三、其他说明

  请已上阳光平台的函授站、点务必及时上报所有在籍学生信息,认真做好阳光平台学生信息报送工作,如果由于函授站点耽误各自在籍学生信息报送工作或后期毕业,由函授站点负责承担一切后果。

  四、咨询电话

  未尽事宜,欢迎来电,电话:0532-88030427

 


附件6:已正式备案函授站20150309.doc


附件3:阳光平台学生信息填写参考模板(以太阳集团tcy8722学员信息为例)-可供各站点参考.xls


附件1:教学站点、学习中心名单表-20150506更新版.doc


附件2:学生基本信息导入表.xls


附件4:专业代码.rar


附件5:阳光教学平台的使用说明.rar

地址: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 主楼1313   电话: 0532-58957207   邮编:266109
鲁ICP备13028537号-5 鲁公网安备 37021402000104号 青岛市互联网违法信息举报中心 版权所有:太阳集团tcy8722(中国)电子游戏官网